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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肇事司机温某要定他什么罪?要判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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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12: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广州公安消息,2023年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目前造成5死13伤。接报警后,广州交警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伤者。目前,涉事司机温某(男,22岁,广东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那么该事件能判定为交通肇事罪吗?

1、首先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实施主体为过失行为,该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2、再次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结果要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是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该案如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该事件能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首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2、再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罪,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没有发生严重够过,也可构成本罪。
3、刑法第114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案如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弄清楚的肇事者开车肇事时是否为过失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还是主观故意有泄愤报复社会目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

希望当地警方早日通报调查结果!逝者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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