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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一个疑问在心里,希望有关专业人事能帮我解惑。
我和我老公拍拖五年了才结婚,拍拖第四年的时候,他和他前妻买的房子他说要把他前妻名字去掉,原因是担心以后和前妻娘家那边有财产纠纷,户口本是他们夫妻俩的名字,他前妻在生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没多久心脏猝停而去世了,本来加不加我的名字我无所谓,但是当他把他两个孩子作为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时,我心里有点疑惑,法律知识欠缺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他是在防着我吗?我本来就房子没出钱的部分跟我也没关系,不加我的名字也无所谓,但以后婚后月供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我是有份的!如果加了他俩小孩的名字上去,是不是就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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