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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就财产关系,不涉及其他,因为婚姻法里面,很多条款是对女性绝对有利的。
为什么会觉得婚姻法偏向男人,还是因为我们国家自古以来的传统观念所导致。一直以来,男主外女主内,和谐共处,家庭稳定。一旦结为夫妻,那么就是两个人彼此共同生活,你的就是我们的,我的也是我们的,不分彼此,不分婚前婚后,如果一旦有一天,夫妻关系劳燕分飞,那么也要从照顾女人的角度出发,多分财产或给予照顾。这是老的道德观念造成的,在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适用期间,确实遵循了这个道德准则。
婚姻由人组成,人就有人性,而人性这个东西,很可怕,法律管不了,道德有的时候也规范不了。在婚姻的人性中我们不能任由其散发不同的光辉,必须需要一部具有国家主导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去约束,以便其在规范的范围内进行,避免事态严重发展,以便婚姻和谐和制约。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女性一直在社会的进步中不断的实现了自我价值,提升了社会地位,增加了经济基础,并且要求男女平等。这些都是向好的一面,但是一旦面对婚姻财产的归属上,传统观念就会占据主观意志。
现行的婚姻法,在婚姻法律上,有条件的借鉴了国外一些成熟的法律规定,并且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不断发生的夫妻关系解除而引起的财产上的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不断的实践总结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相对公平性。
婚姻,本为公序良序,夫妻关系自始至终;在古代,除非传统的“七出三不去”,男性是没有理由休妻的,而且也不是普通存在。而现在,婚姻关系,由于人们的思想意识的发展,经济条件的优越,社交礼仪的不断扩大加之社会生活工作压力的增强,离婚率逐年升高,以至于,在夫妻之间撕破脸之际,此时所在意的就是财产的归属和孩子的抚养问题。
两人为结为夫妻之前,本为各自独立的个人。通过彼此的努力,各自积累或通过其他途径形成了自己的一定经济基础和财产。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各自资产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形,因为此时已经是夫妻关系,本为一体,无所不当。但是一旦离婚,却要对一方的婚前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是否妥当呢?
如果仅仅按实力来说话的话,如果女方资产雄厚,也就不会觉得婚姻法偏袒男人吗?但是现实中女性在婚姻中所付出的代价相来说大于男性,适当照顾女性作为男性来说也是一种责任。
在现实社会中,女性确实在当今社会还是相对处于弱势。在家庭生活中,怀孕产子、照顾家庭,确实付出的要高于男人。男人同样肩负着养家糊口承担工作压力的重任。只是分工不同责任不同而已。我赞同在道德伦理角度,对女性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帮助。但是法律是法律,家庭是家庭。如果可以一起白头偕老,相扶相持,婚姻法,有何用处?
珍惜彼此,珍惜爱情,珍惜婚姻,在珍惜的基础上,携手百年,岂不更好。
以下为婚姻概念及我国的婚姻法概述,读一读,就知道该做什么了:
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全文共六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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