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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火热,围绕租房而产生的纠纷也是不断。对于房屋租赁双方而言,发生了租房纠纷后该如何解决,成为了很多人都想知道的问题。那么解决租房纠纷的办法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目录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能签多久的合同期?
二、租赁房屋家电损坏,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三、租的房子墙体开裂了,不能住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四、给租的房子装修了一下,退租能要装修费吗?
五、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六、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去哪打官司?
七、租期没到,房东违约,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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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能签多久的合同期?
房屋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hr/>二、租赁房屋家电损坏,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如果租赁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且非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应由出租人承担。此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hr/>三、租的房子墙体开裂了,不能住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hr/>四、给租的房子装修了一下,退租能要装修费吗?
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返还装修费用,则该费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费用必须是为了对该出租房进行改善或者在其上增设其他装修物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仅是为了维持房屋必要的使用状态所支出的费用则为必要费用,而不能主张返还;
2、须因该费用的支出而使该房屋的价值增加;
3、须承租人所为的改善或增设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

五、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租房纠纷。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理性的换位思考,可以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
2、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发生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就近请调委会调解。
3、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租赁双方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根据仲裁裁决,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4、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高于调解和仲裁。
<hr/>六、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去哪打官司?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但是,当事双方可以通过约定仲裁条款规避专属管辖。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hr/>七、租期没到,房东违约,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 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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