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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产买卖合同后反悔,中介费用怎么算?
想卖房了,怎么办?一些房主会选择“自销”,但大部分房主卖房时会考虑找房产中介,不仅资源丰富,还省时省力,避免了来回奔波、办手续等麻烦。
然而,当中介找好买主,有些房主却百般推脱,不配合办手续,甚至反悔或者绕过中介直接与同一买主私下交易,中介诉至法院请求支付中介费,法院会如何判?
赵女士做生意亏本,欠了许多债务,不得已走上“卖房还债”的路。她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帮其出售房屋,房产中介找到买房人丁某,促成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约定卖方应向居间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的佣金。
之后,赵女士因个人原因不想卖房了,便私下找到买房人丁某,与其协商,表明自己不想卖房的意愿,若对方同意,愿意将房屋定金退还给对方,并给予一定赔偿,丁某也表示同意。
后房产中介向赵女士多次索要居间佣金未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已促成被告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被告理应按房屋总价款支付原告1%佣金。但原告未实际提供居间服务内容中约定的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提供产权转移手续等服务,故原告应得的佣金应相应地进行扣减,最终该院结合案件实际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总价0.6%的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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