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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
通常要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若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同一家保险公司时,两个保险公司均需列为被告),几个被告则为(被告数+1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和诉状份数相同,只有昌平法院为(被告数+2份)。
例:被告3个,立案时,除昌平法院外均为:起诉状、证据材料各4份,昌平法院则起诉状、证据材料各5份。
2、证据材料(立案时除诉状外所有证据只提交复印件即可):
(1)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及肇事车辆的保险信息,或交通队调取的肇事司机、车主、车辆信息及保险信息;
注:被告为企业时,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或企业信息;
(4)若涉事方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仅构成轻微伤及轻微伤以下的伤害:除上述三项外,只需要提交因为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证据材料即可;(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等医院出具的治疗相关伤情的支局材料、护理费票据及协议、交通费票据及协议、误工损失证明、财产损失证明);
(5)若涉事方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构成伤残:除上述(1)、(2)、(3)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医疗费、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医院出具的相关伤情的证据材料以及护理费票据、护工协议、护理人员误工损失证明、受害人误工损失证明、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残疾辅助器具票据、住院用品费票据、鉴定费票据、鉴定报告、被抚养人证明、户口本、财产损失证明等;
(6)若涉事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包括事故时当场死亡以及治疗无效死亡),除上述(1)、(2)、(3)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受害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实践中通常是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火化证、处理丧葬事宜的家属产生的误工损失证明、被抚养人证明、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7)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注:律师立案所应具备的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所函。
3、立案的法律效果
交通事故立案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终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使得涉事双方通过合法诉讼途径解决案件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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