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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婚姻,作为一种新的婚姻形式,1999年底在法国被合法化。合同婚姻的概念进入我国大众视野,要从一本书说起,这本小说《合同婚姻》写于2002年7月,作者潘军。后来分别于2004年和2019年改编成新、旧两版话剧《合同婚姻》,在北京人艺小剧场上演,反响强烈。电视剧《婚姻背后》,讲述的也是同一个故事。
两个人在一起,有什么非结不可的理由吗?
在一起时间久了,又有什么非离不可的理由吗?
牵绊两个人的是那一纸合同吗?两个人到底为什么会一直牵绊?
合同婚姻,是介于法定婚姻关系与同居关系之间的一种共同生活状态,既不属于法定婚姻关系,也区别于普通的同居关系。两个人不领结婚证,双方关系建立在一份明确规定好各自权利义务的合同上。一般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参照现行《婚姻法》的标准,履行一切相关责任和义务。可以就各自财产、家庭开支、日常生活花费等金钱相关问题事先约定好,也可以约定孩子的归属问题和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当然,少不了一个违约赔偿条款。合同期满,双方续约或终止,由双方当事人视情况而定,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不续约的,相关责任与义务随之消除。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所以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二人的关系不会自动转成法定婚姻关系。
合同婚姻是两个人的约定,对个人来说,自由空间很大;对社会来说,增加了些不安定因素。年轻人想要探索婚姻的真相,想要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先进行一段合同婚姻,最后来决定是否升格为正式的法定婚姻关系,听起来确实是比谈恋爱的同居关系严肃了些。
不可否认的是,大众普遍认为,法定婚姻关系更加稳定可靠,是两个人更负责任,更加相爱的表现。对女人这种情感动物来说,更是如此。女人都要的归宿,要有个家,一定是对未来有期望才愿意继续等待的。失望攒够了,又没有什么束缚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散了。
维系两人关系的,更多的不是外界的力量,而是内心的力量。是要忠于对方的想法,是想要对对方负责任的心,是要一辈子的关系,不是短暂的合同关系。留有余地,随时可以当逃兵,这本身就有一种不确定的暗示。婚姻本身既简单又复杂,结婚需要冲动和勇气,你不能在一开始就打退堂鼓。
要说有什么危险,除了当事人明知的感情可能会破裂外,主要坑位在赔偿条款和孩子问题上。我们知道,与人身相关的权利是不能用合同来排除的。二人的约定不能损及到另一方的合法权利,否则这不属于可以由二人随意处分的部分。有关人身或合法权利的条款约定,在合同一方不认账的情况下,另一方即便诉至法院,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其他部分,按约定倒是没有问题。
我们知道,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很大。合同婚姻都没有法定婚姻,那孩子就是非婚生子,虽然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但是名义上确实不好听,会受到精神伤害,孩子也缺少父母一方的关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即使经济无忧,也填补不了心灵上的伤害。要是经济堪忧,那就更糟糕了。
没有武德的话,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争一争的。你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孩子又有什么错。不管怎么说,都要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
最自由是一个人,不过心却无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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