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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劳动者直接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我们就直接以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然而,除了劳动关系,还有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即当事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安排劳动者前往其他公司工作。劳动者在其他公司工作时,发生了劳动争议,往往不知道该以谁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还是用工单位(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而不必强行区分该告谁,不该告谁。
律师总结:在单纯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直接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提出仲裁即可。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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