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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地点是A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但是这层楼是按桌位出租的公共办公区域),管我的“老板”是A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监事,A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经营淘宝店,加上我和老板总共3人,但是淘宝店的注册公司是B(一个厂家),给我发工资的也是B(支付宝工资转账是以B的账户)。“老板”没有在B的营业执照信息里出现,不是B的股东。 在公司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没有考勤,现已辞职,要收集哪些证据去证明我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而不会被对方辩解为劳务关系,以及我要仲裁A公司还是B公司?
现有证据:1.手机拍摄的视频:本人拿着离职证明去找老板签字,但是公司名称他写的是淘宝店名称,签了他本人的名字,未盖章。
2.录音:有体现他以A公司的名义招的人,但是说这边(可以理解为这个办公点)没有注册公司,不是用A公司在经营
3.QQ聊天记录:和老板说某天要请假,以及工作中收发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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