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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典型案例:480万买房遭遇一房多卖,上诉获赔9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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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0 20: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您贴心的法律顾问,刑事、民事、商事任何法律问题均可留言。
大家好,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继续给大家分享案例,普及法律,今天说一个房产纠纷案例。
买房是一件大事,许多家庭为了一套房子掏空积蓄背负二三十年的贷款,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扩张,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的问题,引发了许多业主与开放商之间的矛盾,其中有一个问题比较特殊,专门拿出来说一下:“一房多卖”。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意图有两种,第一种是看到房价涨了,想多卖点钱。
开发商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故意履行其中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物权登记,不履行其他已经签订成立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种是开发商从建房子开始就没想过要履行交房义务,采取各种欺诈手段,如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伪造票据等,企图骗取买受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然后卷款跑路,成为烂尾楼。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并不想非法占为己有,而是通过履行债权法上的违约责任来弥补其他买受人的合法利益损失。这种行为就应认定为民事违约行为,而不能将其评价为刑法规范意义上的合同诈骗行为。
第二种情况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该定性为刑法意义上的诈骗行为,根据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应将这种行为定性为合同诈骗罪。
一房多卖典型案例:

2020年1月,大伟购买一套房产,签合同时双方约定,大伟于月底前交清房款480万元,售楼部于7月前办理网签,如果未能办理,要向老江退还全部房款并按10%的价格支付违约金。
转眼到了7月,大伟多番催促,对方却不配合办理手续,心存疑虑的大伟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后发现该房屋早已办理了网签。
原来,售楼部在两年前就以37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这套房屋。大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违约金480万元,均遭到对方拒绝。



大伟来到我们律所请求帮助,上诉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大伟与售楼部签订的合同,被告返还大伟购房款48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480万元。
北京斌道律师提醒:
房屋出卖人一房两卖的,除了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外,买房者有权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这次大伟利用法律手段,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而为违反法律的售楼处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房屋买卖是大事,还是提醒各位朋友,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擦亮双眼,多看、多问,买房之前多麻烦一点,避免买房之后的麻烦。
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您的贴心法律顾问,关注我,每天带你看案例懂法律,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均可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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