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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相处一年,感觉相处的不错。两个人婚前在北京都有房子,但是都是和父母同住,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没要彩礼,没有啥要求,男方也一分没给。但是男方在领证前又买了一套房,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自己,首付欠了小一百万(掏空家底,亲戚借款,银行消费贷等),贷款一百多万。买房子,包括欠款,事先都没有商量,女方都是事后才知道。领证钱唯一答应的戒指现在也没有钱买,还让女方出钱装修买家具家电。男方的工资,还完贷款后,再去还各种借款,基本不剩啥。女方工资比男方高,有能力承担其他支出。但是男方家这种操作,感觉就是没有把女方当成自己家人,女方对这段婚姻很没有安全感。想问问大家,对此事的看法,女方应该怎么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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