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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感谢毛主席“妇女能顶半边天”,中国女性开始得以解放,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家里以“和”为贵,夫妻和睦,自从新婚姻法颁布后,多少家庭离婚的?大家总说是因为人的自主意识高了,要开始保护自己的利益了,可是,是什么让我们开始保护自身利益的念头?对,是法律、是制度。
我将社会男性分为四种人,第一种是社会精英,家庭优越;第二种是事业努力积极,家庭背景一般;第三种事业积极努力,家庭背景较差;第四种事业不努力,家庭背景较差。同样,女性也可以分为这四种人。
男女双方均为第一种,都一样,那双方各不吃亏,和睦相处,按照新婚姻法,离婚后,各自取得各自的财产,新婚姻法保护各自;
男性比女性优越,男性财产得以保障,忽略女方为家庭所做出的的贡献(参考新婚姻法),男女双方离婚,女方只有金钱补偿,男方不痛不痒,新婚姻法保护男方;
男性和女性均为第二种,男性婚前借钱一部分钱购买房产首付,商业贷款,与女方结婚,离婚后按照法律,房子归男方所有,债务共同承担,房子增值部分由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新婚姻法保护男性;
男性和女性均为第二种,男女双方婚前均有债务,均有房产,男女双方离婚,男女各自拿回自己婚前部分,新婚姻法保护各自;
男性和女性均为第三种,男性婚前借钱一部分钱购买房产首付,商业贷款,与女方结婚,离婚后按照法律,房子归男方所有,债务共同承担,房子增值部分由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新婚姻法保护男性;
男性和女性均为第三种,两个相互协助,相互支撑彼此,共同努力,共同富裕,新婚姻保护双方;
男性和女性均为第四种,没有所谓,没有什么可分,新婚姻法保护双方;
综上所述,在地位悬殊的时候,新婚姻法保护地位较高的人群,且保护男性的情况多,原因在于社会是男权社会。新婚姻法告诉有法律意识的女性,不要嫁比自己地位高的,不要嫁有小心思的,只适合嫁门当户对的。什么都没有的女性,要嫁第一种男性,吃亏虽然吃了,但是至少还享受到了,还能获得一笔比嫁其他男性更多的财务。
此分析结果仅代表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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