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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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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0 1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免赔的理由
目前机动车三者险的条款基本上是全国统一的,在条款中明确约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保险人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律基础是基于合同约定。
二、肇事逃逸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依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司法解释可知,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等前提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导意见》第16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性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条规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接受调查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4、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未报案(或虽有人报案),在现场勘查民警到场前未报经接报警部门同意,无故或借故离开事故现场,且不留下及时有效的联系方式,不及时接受调查,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隐匿行踪等嫌疑的。
5、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未报案,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无故或借故离开医院,不履行听候处理、接受调查义务的。
6、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未报案,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7、发生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9、其他有证据证明事故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其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接受调查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均未报案,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三、三者险一定免赔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具体的理由是
1、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这类明显减少被保险人权利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如无证据证明其尽到告知义务,格式条款未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证明其尽到告知义务的证据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签署的投保单或其他类似材料,但保险公司的证据一般会存在如下问题:
1、该投保单上投保人签字非本人签字;
2、须手书部分未手书;
3、未列明签署日期
如被保险人能在庭上聘请专业律师积极抗辩,或许会取得意外的结果,从而让保险公司无法拒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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