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守证据 经历波折 拒不妥协】
一起案情离奇的非典型强奸案,辩护人郝赟律师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三日接受委托。经辩护律师判断,该案证据虽不利于当事人,但存在重大疑问,不但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而且当事人有可能是被诬告陷害的:换言之,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无辜的。
于是,辩护律师一方面建议当事人家属拒绝对方90万元的赔偿谅解条件,另一方面第一时间向负责该案审查逮捕的检察官提交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书面无罪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进行了电话沟通。
沟通中,检察官就该案事实及证据与辩护律师进行了负责任的深入交流与关键性的讨论确认,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在最后时刻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获得释放。
然而,在当事人早已恢复平静生活、取保候审期限即满的近一年后,该案在未出现任何新证据、原本应当迎来撤销案件的无罪结果之时,却出现了不正常的波折:公安机关承办该案的警官多次主动联系当事人,反复要求其立刻联系所谓的“被害人”一方并按照对方要求赔偿取得谅解,否则公安机关便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旦移送审查起诉,就意味着该案重新推进刑事诉讼程序、进入又一个诉讼阶段,当事人被定罪判刑的危险就变得迫近。
当事人由此再次陷入对羁押与判刑的恐惧,面对案件未来走向客观上存在的不确定性、对方仿佛“有恃无恐”的对90万元赔偿的强势要求,以及公安机关承办警官对为所谓“被害人”“促成”赔偿的不正常的积极态度,当事人心慌意乱、几近崩溃。
辩护律师迅速了解情况后,再次对该案的证据与风险进行了负责任的评估,认定该案确属证据不足、应当坚持无罪辩护,于是一边劝导当事人坚持不妥协、不赔偿,一边第一时间与承办警官开展沟通、补充阐述辩护意见。
最终,承办警官采纳了律师意见、守住了证据底线,该案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成功获得撤销案件的无罪结果,当事人也未承担任何赔偿。
【北京刑事律师郝赟的小结】
在刑事案件中,专业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所提供的实质辩护、有效辩护,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轻罪、改判、缓刑、免刑、不起诉、取保候审、撤销案件等利好结果的有力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仅在诸多有效辩护案例中选取捍卫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两个方面各一例。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刑事诉讼是铁一般推进的国家机器,有着巨大的定罪判刑的程序惯性。在这一关涉当事人基本人权的特殊领域中,不专业、不负责的律师往往会被裹挟在国家机器的强势推进之中走程序、仅作形式意义上的无效辩护、对办案机关单方面的认定结论事实上听之任之,而当事人的命运由此也只能随波逐流、交给概率。在刑事诉讼中,唯有专业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实质辩护、有效辩护,才能够凭借专业实力努力争取实现对国家机器巨大惯性的阻击,从而捍卫当事人的重大权利。
【文中案件辩护律师介绍】
郝赟律师,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燕大法学教室》刑事法编辑,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专家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博士。
在学术刊物等专业平台发表专业研究文章数十篇,多次在各级、各类论坛及研讨会获奖、授课、受邀发言。
擅长刑事辩护、代理与控告、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防控;经济犯罪、网络犯罪、刑民行交叉、商事法律事务、涉案财产处置。承办经济金融、涉互联网、数据信息、票据证券、银行税务、人身财产、社会秩序等领域案件。
联系方式及微信:13260156137;个人微信公众号:“应用刑事法学”;邮箱:yun_hao@foxmail.com。


郝赟律师专业研究:
1. 论文《论刑民行交叉案件中法秩序统一性的分层逻辑:由高利转贷罪展开》,发表于北京大学《刑事法判解》第24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
2. 论文《探寻刑法上占有目的非法性判断的民法根据:诈骗罪中的刑民交叉认定》,发表于中国法学会法学创新网,在南京大学第三届刑辩经纬论坛暨刑民交叉中的企业(家)刑事风险管控研讨会发表主题演讲;
3. 论文《刑法解释中民事前置法的界定与作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例》,发表于北京大学《刑事法判解》第23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
4. 论文《论金融犯罪违法性的跨法域权衡判断》,获第五届鹭岛刑事法论坛暨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控制与金融犯罪辩护研讨会一等奖;
5. 合著《刑法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6. 系列专题研究论文《刑民行交叉案件的规范目的辩护:以案为索聚焦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秩序犯罪》,在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及专业论坛、研讨会授课十余场;
7. 合著《金融从业犯罪风险与防范》,中国检察出版社2021年版;
8. 论文《商业创新被扩张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备位辩护方案:经济犯罪与网络犯罪的市场秩序逻辑》,发表于《中关村》2021年第8、9期,在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授课;
9. 论文《论债权之受领权能作为财产罪中的占有形态:网络犯罪的适用》,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6卷第2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
10. 系列专题研究讲座《由票据市场刑事法律风险源的识别与应对谈金融市场的刑事合规与辩护》,在专业论坛、研讨会及多家票据金融平台为律师、银行金融企业及从业人员授课十余场;
11. 论文《大数据的微研判:精细化标注赋能刑事合规实效化》,发表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第八届企业刑事合规高端论坛;
12. 合著《刑事司法大数据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13. 论文《套取承兑汇票出让他人贴现的刑法学分析》,获第三届中国票据研究中心高峰论坛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票据市场发展高峰论坛三等奖;
14. 论文《“砍头息”型“套路贷”的定性辨析》,获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暨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研讨会三等奖;
15. 论文《担保贷款上高利转贷罪否定论》,获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刑事司法保障研讨会优秀奖;
16. 论文《论诉讼时效对物权请求权的不适用——评<民法总则>第196条第1、2项》,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科大法学》2019年第1期;
17. 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第四届中德刑事法研讨会综述》,于2018年获官方发布;
18. 论文《紧急避险责任阻却一元论之提倡》,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学》2018年第2期;
19. 论文《核心卡特尔之本身违法原则研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文大赛优秀奖;
20. 论文《“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的界定》,获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国际法论文大赛二等奖......
联系方式及微信:13260156137;个人微信公众号:“应用刑事法学”;邮箱:yun_hao@foxmail.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