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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被顺丰快递员电动三轮撞伤,事故发生后报警,认定书上对方全责。肇事方有公司给他上的保险。我与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联系,沟通商定了医疗费和物损费,其中物损有100元免赔额。保险公司已将赔偿金给我,但是肇事方不愿意出免赔额的100元,扬言保险公司不出他更不可能出,爱找谁要找谁要。(免赔额:是免赔的额度。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1.已与保险公司确认过,免赔额确实是应该肇事方自己出的部分
2.物损部分保险公司共定损400元,减去免赔额100赔了我300元。400元中包含撞坏了的大衣,但是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撞坏衣服,因为没有大衣发票保险公司直接定损大衣了100元。如果起诉肇事方,法院会支持赔偿衣服吗?
3.钱不多,但是肇事的态度很令人生气,所以一定要要这100。我没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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