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8|回复: 0

婚姻律师:第三者为何如此猖狂?

[复制链接]

2

主题

4

帖子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
发表于 2023-2-10 12: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无法要求赔偿!

对、没有听错,就是起诉不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只能起诉你配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7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
其实,现实中离婚最多的原因,就是婚外情!没有之一。但是,如果是单纯感情问题,是不能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的,立法者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道德范畴,不应由法律约束,再者就是如果把第三者加入到离婚诉讼中来,案件会变得复杂,不利于解决离婚纠纷。
即使起诉第三者,也应该由该第三者的配偶起诉。我认为,这也有问题,因为很多第三者没有配偶或者已经离婚了,那这种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就没有任何违法成本,没得到任何惩罚,仅受道德谴责毫无意义。但反观被破坏家庭的一方,可能就要面临离婚、子女分离、甚至患上疾病如抑郁症等。
注意:虽然第三者破坏家庭的行为不能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纠纷,比如第三者名下的财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擅自给第三者转钱、购房、购车等行为,都是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其全部返还的,所以,只是感情问题不能起诉,财产纠纷是可以起诉的




  • 法律上“婚外情”不好认定,规定过于苛刻。

民法典只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和“重婚”这两种情形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同居”一般要求与婚外异性稳定的居住生活,具体时间法律上没有规定,一般怎么也得3个月以上;“事实重婚”是建立在同居的基础上,并且还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对外,这个取证更难。
像嫖娼、姘居、偶尔的发生关系都不属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好在今年民法典加了一条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虽然不属于上述那两种情形,若法院认定比较严重,具体由法院裁量认定。
注意:虽然像上述嫖娼、姘居、偶尔的发生关系等这些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但仍然要提出来,因为这些行为可以认定其在婚内存在过错,实务中法官一般都会酌情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点财产




  • “婚外情”取证难

想取到上述“与他人同居”和“事实重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平时对于一些这方面比较积极的当事人,我也只能说尽力而为即可,没必要花费太多精力财力。
而且取证手段要合法,否则辛苦取到的证据法院很可能不会采纳。
即使通过监控录像拍到双方每天进进出出的画面,如果对方否认,也不能认定同居,这时还得需要一些人证,如邻居、物业管理人员、房东。但这些都是对方那边的人,而且干的都是得罪人的事,往往很难肯为你出庭作证。




  • 最后

立法有立法的不足,有时候很无奈,但没办法,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现在第三者现象非常普遍,因为没有任何违法成本。
感情这事太复杂。接触过太多因婚外情离婚的,无论是受害方、出轨方还有第三者都有很多。无论是代理案件还是咨询,最后一般我都会告知下,如果两个人真心喜欢、想在一起,至少要等对方婚姻解除后,再考虑双方感情问题,如果在他人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就这样破坏别人婚姻,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认可,毕竟涉及人尊严,有时候处理不当,甚至还会受到人身伤害。解除完婚姻后,至少在法律上能说得过去吧,我任务这也是最基本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