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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成了日下小微公司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由于我国的小微企业众多,很多公司在发展初期面临的忧虑往往是生存问题,根本没有精力来考虑后续规范化运作,在生存问题得以暂时解决后,又犯了常识性管理惰性,对公司正规化、标准化发展往往没有规划和前瞻,这就导致了大部份的小微企业常对以下法律方面疏忽:
对外经营方面,合同手续不健全,缔约方面吃亏。
对内管理上,人事管理不健全,不按劳动法标准用人用工,导致用人用工上隐患不断。
今天先来谈谈对内用人用工上的纠纷。很多公司对劳动法的内容一知半解或者干脆就是“法盲”,在对待劳动纠纷上不正视甚至简单粗暴,当发生了劳动争议时,以为公司是按时发放了工资和遵守了劳动休息时间规定,没有什么过错,往往在对薄公堂时却陷于被动,这类劳动纠纷,案情也很简单,一般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加班工资、带薪休假补偿的居多。现在的工资基数往往也不便宜,所以补偿起来就是额外的一大笔数目,这对当下在疫情常态下维持的小微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是法律的规定在先,作为公司不按政策法规运作,为此付出代价也是必然的,因此,小微企业虽小,但是也是一个基本单位,和大企业在人格权上是一致的,完善部门管理或者重视劳动用工规范,是企业练好对内管理的基本功之一。
诚然,各企业在现实工作中遇见的个案形形色色,不尽相同,我们还是以个别的典型的实际案例来直观地了解一下,企业在面临劳动纠纷上的不同处置效果,总之,案例是个案,不是标准,但是这为我们小微企业在今后处置相关案例时提供不同的思路,起到抛砖而引玉的作用,也就达到了这篇文字的目的了。
某社工促进中心,是一个基层非营利组织,主要工作是作垃圾分类推广普及和进行垃圾生物无害化降解技术上的开发,前期基本是纯投入,垃圾处置,既是环境迫切需要,又具有号称城市金矿的前景,在劳动用工上,主要是招募社区宣传工作人员和实施小部份规范化单位的垃圾回收处置,并作大数据样本。由于企业的用工规范不重视,没有对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也都按时足月发放了工资、福利,购买社保,员工和公司关系融洽,老板以为劳动纠纷离自己很遥远,却在一名员工离职后,申请的劳动仲裁中真实的补了一课:双倍工资及加班补偿。
事情很简单,该名员工的工作时间也很短,所以要求不高,总共才5000多元的主张,但是老板在得到仲裁通知时,气不打一处来,大有要斗争到底的气势,最后虽然在仲裁部门调解下,象征性的表示了一下结案。这个案件,本来应该立即引起企业重视,和员工补签合同,完善手续,但是马上过春节,各项事务繁多,老板就又怠于规范,拖到了春节后,哪知些事就引起了连锁反应,另一名员工也提出离职,并同样主张了双倍工资、加班补偿,还提了个新的要求,由于该员工是做程序公众号维护,该老板有两家不同的企业,公众号维护均由此员工一人完成,因此,该员工又主张了另一家企业的劳动关系,提出劳动报酬、双倍工资等要求。
虽然这有违劳动者劳动关系从属性的要求,我方主张另一被告主体不适格,请求驳回仲裁申请,但是劳动仲裁庭认为这个在庭审中驳回就好,不影响另一个主体的成立。当然这也给了我们向法院起诉的理由之一。劳动仲裁庭很快就作出了裁决,判令公司方承担相关费用。
后来在法院起诉过程中,我方找出了申请人在申请职位时,系在校生的证据,以此证明公司方和劳动者是实习关系,当事人是初中毕业后直接上了一个5年制大专班,自己也知道有瑕疵,在学历学藉上隐瞒,并企图在法庭上继续撒谎,按照逻辑无法推算出正常毕业时间,从而为我方谈判争取了筹码,打官司虽然是解决争端的方式之一,但并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方式。
后来我方针对当事人发起两个主动的劳动仲裁,一个是也主张当事人因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离职而造成的损失赔偿,另一个是针对他之前的仲裁请求,请求仲裁另一公司与他不具有劳动关系,通过合法保护企业方权利的方式增加对方讼累,从而达到解决此纠纷的目的。最后此案通过调解,双方放弃主张,达成了零和的目的。此案的解决,是双方基于时间成本上的耗费而选择的妥协,并不是从证据角度达到的结果,但从解决争端来说,又不一定不是一个好结果。
劳动方当事人的妥协,还有个根本原因在于,法院的裁判结果无论他的输赢,对他以后的职场之路都会带来影响。作为企业法务工作,做到这种结果也算是个好结果。企业在劳动用工中,如果因为之前的不规范,导致了劳动纠纷,第一是要高度重视,防止连锁反应、扩大。另一个是重视法务工作,防范于未然。第三,要认真对待案件,找出突破点,变被动为主动,见招解招,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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